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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出台“十三五”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

信息发布时间:2017-05-18

 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“十三五”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92号)精神,全面加强广东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,促进“十三五”期间经济社会发展,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广东省“十三五”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培训纲要》)《培训纲要》在总体框架上既与国家培训纲要对接,又体现广东创新在具体内容上也充分凸显了广东特色

 《培训纲要》的起草和制定,遵循三个原则:一是践行看齐意识,紧紧围绕国家培训纲要,确保将国家要求落实到位。二是紧贴实际,突出广东特色。主要体现在三个“立足”:立足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,公务员培训工作要为广东实现“四个坚持、三个支撑、两个走在前列”提供人才保证;立足经济大省的定位,培训内容新增履职素质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,主要任务和措施新增对口培训和境外培训,为推动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搭桥铺路;立足广东区域发展实际,提出分类分级分片培训任务和“双基”培训倾斜政策,提高培训的科学性和针对性。三是强化贯彻落实,确保切实可行。明确目标任务,细化内容措施,量化培训指标,明确完成时限,提高可操作性。

 《培训纲要》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:

 第一,在工作目标部分,结合广东实际进行进一步细化。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,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,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年内累计3个月或550学时以上。明确提出“到2020年力争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模达到100万人次以上”,“网络培训覆盖率达到100%”,“完善‘全覆盖、多层次、高质量、分类别’的培训格局”。

  第二,在培训内容部分,增加了广东元素。培训内容涵盖理想信念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履职素质能力、依法行政能力、改革创新能力、专门业务培训等广东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,面对国资国企、产权保护、价格财税金融、对外开放、养老保险等五大关键性改革,全省公务员必须具备较强的履职素质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。根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新增了“履职素质能力”培训和“改革创新能力”培训,深入开展政府治理与服务、新型城镇化、精准扶贫、安全生产、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等培训,进一步夯实广东公务员了解改革、推动改革的能力。

  第三,在主要任务和措施部分,体现了广东创新。一是新增“分级分片指导,服务中心工作”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,在全省、珠三角、粤东西北、艰苦边远地区开展各有侧重的培训,加快建设“层级清晰、地域协同、主题鲜明”的公务员培训体系。二是新增“发挥境外培训作用,打造高素质公务员队伍”。加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港澳地区有关机构合作,进一步拓宽公务员境外培训渠道,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公共管理人才,开设粤港澳交流培训班,通过加强粤港澳政府部门的交流学习,为深化粤港澳合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。三是新增“狠抓‘双基’培训,重点支持基层一线”。实行“双基”培训倾斜政策:培训经费向“双基”倾斜、优质培训资源向“双基”倾斜、选派培训对象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、培训计划向“双基”倾斜。四是深化对口培训。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,积极开展国家对口培训工作;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主要任务,结合对口支援地区工作实际需要,为新疆喀什、西藏林芝、四川甘孜地区公务员开展精准培训;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,推动粤东西北振兴发展。

 《培训纲要》在组织领导、经费保障、培训渠道、师资队伍、监督管理、理论研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,强化“十三五”时期公务员培训的组织保障,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,努力为推动我省“十三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、实现“三个定位、两个率先”目标提供思想政治保证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。(供稿:广东省公务员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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